终结时代的小人物之主父偃(二)深谋远虑
终结时代的小人物之主父偃(二)深谋远虑
也许在游走诸侯国的过程中,主父偃就发现了汉朝当时的两个潜在危机。
首当其冲的是诸侯国问题,那一切都得从西汉建国之初的制度说起。汉高祖刘邦深鉴于秦朝灭亡(秦皇族奚灭)的教训,因此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单一的郡县制,而是同时分封了好些诸侯国作为藩卫。直到不久后一个又一个的异姓诸侯王(如韩信、英布等)的“谋反”(大多是被刘邦逼的)被相继平定,刘邦便召集属下大臣进行了所谓的“白马盟誓”,即“非刘氏不王,非功不侯”。前半句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不是他们老刘家的子孙那是绝对不能封王的。反正在刘邦眼里,只有他们自家人才是靠得住的。
如此说来,西汉应该是中国最早实行“一国”的朝代,即封建制(封土建国)与郡县制共存,诸侯国即当时的“特别行政区”,其国王仍保留有相当独立的行政权力。
可自家人就果真靠得住吗?好像也未必。“然诸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溢,小者荒淫越法,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汉书》)。可见皇帝的这些叔伯、兄弟、侄子们大都倚仗着自己手中的权力与高贵的地位,根本就目无法纪,从来就不把中央委派的官员放在眼里。至于飞扬跋扈、作威作福,甚至公然造反者,也是大有人在,并且前仆后继。比如文帝朝的济北王刘兴居、淮南历王刘长的谋反,还有景帝朝因削藩引起的七国之乱(吴王刘濞、胶西王刘卬、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菑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再加上一些腐朽的诸侯(比如燕王刘定国、江都王刘建等)对法律与道德的公然践踏,所有的种种无不在动摇着帝国的根基。维护着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与封建制之间的矛盾便逐渐凸显出来。因此如何解决诸侯王的问题,就自然成为了当时历代君主都不得不考虑的事情。
首先不封是不行的。都是金枝玉叶,总不好让皇帝把同是凤子龙孙的兄弟们都赶回乡下种田吧?
然后是怎样封。汉初的诸侯封地是跨州连郡的,这就让地方诸侯多少具备一点对抗中央的实力。况且皇帝也要生儿子,而且子又有孙、孙又有子,子子孙孙那是无穷匮也,你又能拿多少土地来封?难不成让咱们的陛下去搞计划生育?
最后就是如何管理。其实每个诸侯国都有中央政府任命的国相,算是对诸侯王的牵制。并且在平定七国之乱后,汉景帝已经“抑损诸侯,减黜其官”,大体已解决诸侯行政权力太大难以制约的问题。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说那些王爷们哪个不和当今圣上沾亲带故的,疏不间亲,区区两千石的国相未必就得罪得起,没有与他们同流合污已经算是对得起中央了。
其次是地方豪强问题。所谓地方豪强是指盘踞在地方上的家族或团伙,他们一般都拥有广袤的田庄,经济上自给自足,并拥有依附于他们的“部曲”,即私人武装——这是豪强和一般富裕阶层的根本区别,即打破了国家对暴力机器的垄断。地方豪强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发挥的作用,就像行使政府的原始职能。他们一般都无视王法,而是自己制订规则并维护一定的秩序,以保护自己和依附于自己的特定集团的利益。所以说白了,就是黑社会。
这是一股不可小看的势力,他们或者鱼肉乡里(收保护费),或者聚众斗殴(划清地盘),或者私设公堂(家法处置)……强龙治不了地头蛇,官府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无可奈何。他们拉帮结派、黑白通吃、横行霸道、有恃无恐,有些甚至能够权行州域,力折公侯。普通百姓更是惹也惹不起,躲也躲不起。比如颖川的灌夫家族做得就很过分,弄得当地的百姓甚至编了一首童谣“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来诅咒他们的灭亡!
当然这些人之中也存在颇有些侠客风范的,比如朱家和剧孟。他们干的就多半是金庸小说中所谓的的行侠仗义之事(“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史记·游侠列传》),其影响也不容忽视。七国之乱时,太尉(全国最高军政长官)周亚夫率军平叛,剧孟前来投靠,周亚夫竟然兴奋地说道:“吴楚举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无能为已矣。”(《史记》)。可见这些人势力之强、影响之巨!
所谓“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韩非子》),对此统治者当然不会置若罔闻。儒文乱不乱法,倒还有待讨论(比如景帝朝就发生过关于“汤武革命”合不合法的争论);而侠武犯禁,却早已是板上钉钉。因此汉文帝也好,汉景帝也罢,就算再仁慈的皇帝在这类问题上也丝毫不吝惜刀锯。该抓的抓,该杀的杀,一起苗头就“严打”,但其结果也无非是一批豪强倒下了,新的一批又站起来了,可见黑社会从来就不好整治。这能怪谁呢,要怪也恐怕只能怪想演绎“英雄神话”的人太多了吧!
如此种种,汉武帝自然深知其中道理。王爷们的阳奉阴违已经让他心存芥蒂;地方豪强的盘根错节(武帝曾派人去寻找自己失散多年的同母异父的姐姐,地方官府找了许久都没有线索,而豪强郭解却只用了三天就让皇帝姐弟团聚)就更是令他大为震惊。执意对匈奴自卫反击的他当然不能允许自己的后方尾大不掉甚至祸起萧墙。
主父偃是个喜欢琢磨事的人。事情琢磨好了,他这个“顾问”也不等皇帝来咨询,就会主动举手。他向汉武帝进策说老早以前的诸侯地盘比较小,非常好控制,而当下的那些王爷们封地还是太大(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陛下要是不管他们吧,那他们就容易变得荒淫无耻、飞扬跋扈(缓则娇奢易为淫乱);要是管得太紧吧,他们就串通一气联合起来对抗中央(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若像先前那样削藩,搞不好他们还会谋反,“七国之乱”不就是晁错惹出来的吗,前车之鉴呐(今以法削割,则逆节萌起,前日朝错是也)。臣倒是有一个办法:现今的王爷们都子孙满堂,可是却只有王太子能够继承王位(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其他的虽然也是骨肉,却只能分点家产,得不到一丝封地,这样怎么能宣扬圣朝的仁孝之道呢(余虽骨肉,无尺地之封,则仁孝之道不宣)。陛下为什么不下诏让那些王爷们也能照顾照顾其他王子,分点土地封他们为侯(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封子弟,以地侯之)。这难道不是王子们的愿望吗,他们还不得歌颂陛下的恩德?陛下用诸侯的土地来为自己做人情,又能将诸侯们一代一代的自行削弱(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必稍自削弱矣),何乐而不为呢?
以上即是西汉历史上著名的“推恩令”。不难设想,这的确是一招妙棋。游走于诸侯间四十余年的主父偃实在是太了解那些王爷们了,竟能以这种怀柔的和平政策去解决困扰了西汉自建国伊始近八十年的诸侯国问题。汉武帝非常高兴地采纳了他的建议,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
如果说前朝的努力不过扬汤止沸,那这回的行动则无疑是釜底抽薪。这就让诸侯们无所适从起来。其中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虽然相继谋反但都被迅速平定。从此那些王爷们“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直到汉哀帝、汉平帝的时候,大部分皇室贵胄已是“亲属疏远,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所尊,势与富室无异”(《汉书》)。这也很好理解,由王子而成为县侯;再一代一代地易为乡侯、亭侯……能留得住爵位的,都算是祖宗庇佑;最后实在有些不济的,便只好沦落到去种地(如东汉光武帝刘秀)或者卖草鞋(如蜀汉昭烈帝刘备)。
而《汉书》的作者班固对主父偃提出的“推恩令”却是持否定态度的。班固认为西汉因“推恩令”的实施弄到后来“本末俱弱”是王莽(篡汉成为新朝皇帝)最后有机可趁的原因之一。
这当然不无道理,但是撇开班固作为东汉史官的政治立场来看,“推恩令”的贯彻实施在当时无疑是具有相当伟大的进步意义的。它标志着西汉王朝从此告别了自汉高祖刘邦建国以来“一国两制”的特殊状况,而逐渐走向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君主宗法制社会。如果说秦王朝只是对君主宗法制进行了开拓与短暂的实践,那么“推恩令”则使得落后的代表贵族地主阶级利益的封建制在西汉乃至后来的大多数(西晋除外)华夏王朝中名存实亡(历代虽都有分封诸侯,但诸侯大都被剥夺行政权力)。仅凭这一点,主父偃都足以成为西汉历史乃至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家之一。
至于地方豪强,则似乎是人类社会的普遍问题。从中国历史上看,自夏商周之后的历朝历代,他们的势力或强或弱,始终延绵不绝,直到现在也未曾消失并且还将长期存在。所以无论是分化瓦解还是打击整治,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就好比贪官朝朝有,朝朝杀不绝)。基于这一点,主父偃只有也只能着眼于当下,做出有限的努力。他的建议是这样的:茂陵(汉武帝为自己所建立的陵寝)初具规模,不如把那些横行一方的豪强和影响治安的无业游民都迁徙到茂陵(茂陵初立,天下豪桀兼并之家,乱众民,皆可徙茂陵),这样既繁荣了京师(豪强多为富户),又杜绝了他们继续在地方上为非作歹,就算不杀他们也能除去祸害(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
这就更是一招狠棋:你们不就是地头蛇吗?那就强迫你们离开地头。你们不是喜欢鱼肉乡里吗?现在的茂陵人可都是道上混过的,谁给谁交保护费?你们不是经常聚众斗殴吗?茂陵可是皇陵禁地,砍棵树都是大不敬,想找死就试试!你们不想搬家?要知道多少人想要首都户口我们还不给呢,皇帝陛下放心你们才让你们去为他守陵,别给脸不要脸!什么,赖着不搬?那就我们帮你搬吧,不过我们只负责搬脑袋!
通过解决这样一系列的棘手问题,主父偃已经表现出了一个杰出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天下诸侯已是难成气候,地方豪强短期内亦无法再兴风作浪,汉武帝也终于得以放开手脚去与北边的强盗一决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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